正如原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在他的《读懂中国农业农村农村》一书中写道的:未来的小农户经济“与历史上的小农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它们中的绝大多数的生产目的都是为了将产品用于市场交易,而不是未来自给。“可以说,改变传统小农经济中的产品的消费方式——由过去的以农户自给自足家庭内部自我消费为主的消费行为向以市场销售为社会大众消费为主、农户自我消费为辅的消费行为转变,是“中国式小农经济”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由传统的兼业化向现代的专业化职业化转型
农业是小农经济的支撑和基础性、主导性的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的兴衰直接关乎小农经济的存废。所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型——由传统的兼业化向现代的专业化、职业化转型,是未来中国式的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从西方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方式的转型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农户产业由多业、多艺的兼业化向单品、精细的专业化转型。在中国传统小农经济背景下,农户家庭的产业(生产)从来没有专业化分工的说法,一个农户既要会生产谷物、棉麻、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又要能种植蔬菜、花卉、林果等经济作物,还能饲养六畜,兼营各种乡村手工业。可以说,传统小农经济下的家庭是什么产业都有,但什么产业都无法实现效益的最优化。正是这种多业、多艺的兼业化生产方式,导致传统农业经济效益的相对低下,迟缓了现代的机械化、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以及其生产装备在农业生产上的运用。
然而,中国农业的现代化是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所以,实现农业经济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要实现农户产业由多业、多艺的兼业化向单品(一个最多、不超过两个产业)、精细(质量与品质)的专业化转型,即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农业的专业化分工的这一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形成更多的诸如种粮大户、果农大户、养殖大户以及农产品加工、运输和销售大户等适度规模的小农户农业经济模式。
其次,农民的身份由“半农”“半工”的兼业化传统小农向职业化的现代小农转型。从社会经济学的角度,无论是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还是小农经济形态的转型,都离开人——农民的转型。只有农民成功转型,小农经济也很好,农业生产方式也罢,都能得到有效的转型。
众所周知,传统小农经济中的农民身份是一种“半农”“半工”的兼业身份,即他既是种田农夫,又是手工业匠人,有时还充当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以及乡村文化人等等。传统农民的这种兼业身份是传统农业社会所特有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这种生产关系导致农民是什么都要懂,但不是什么都精通的尴尬境地。而未来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下的农业是一种高科技化的现代农业,这种现代农业有明确的专业分工指向,而且对农民的文化知识、生产技能和市场与管理的能力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种要求就进一步强化了农民身份由“半农”“半工”的兼业化传统小农向专业性强的职业化的现代小农转型的必要性。
由传统集市交易向线下线上多功能交易转型
传统的小农经济作为一种封闭的农村社会大环境下自然经济,无论是生产的规模、产品的种类和交易的半径,都受到其生产力水平、地域条件和农民的生活习惯的影响。其交易方式是简单(物物交换、现金交易),交易的产品是有限的(日常生活用品和简单的生产工具),交易圈半径是比较小的(一般不会超过20公里),所以农村集市就成为传统农民交易的主要场地。然而,“中国式的小农经济”作为一种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无论是生产方式、还是交易的产品种类、交易规模的大小以及交易对象的成分与层次,都非传统的小农经济所能比拟的。它需要有一个新的交易体系来作为支撑,即在交易方式上实现由传统集市交易向线下线上多功能交易转型
所谓“线下线上多功能”交易,是指在优化原有传统小农经济交易体系(线下的物理性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构建线上电子网络销售平台,实现农户的产品在线下(物理化的市场交易平台)和线上(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多广域(城市和乡村)、多层次(普通消费者、中高档消费者和定制消费者)、多频道(个体与团体,零售与批发)的同步交易的新方式。其中,物理化的市场交易平台包括传统的乡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集市)、城市大中型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城市大中型农副产品销售的超市(连锁商超)。其中,物理化的市场交易平台通过其市场渠道(包括信息渠道、关系渠道和物理渠道)获得市场需求的信息和有关市场基本规则的知识,以及建立相关的交易对象的联系和将体积庞大的农产品运送到交易地点,从上实现农户产品全链条的社会化销售。
而互联网农村电商作为一个农产品(这里的农产品包括传统的农业产品、手工加工(以及工艺)产品)销售的“新物种”,它的出现将彻底改写小农经济下的产品交易历史。从2013年到2022年,不到10年的时间,强大的网络技术让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世界的沟通发生了化时代的革命性变革。自从人类有了互联,“人不再封闭,物不再僵死,世界不再遥远,生活不再单线条”。线上电商使农产品的交易、消费更为直接、便利和多样。正如时下的一句流行语:网络生活即生活本身。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每一个人,而让农户的产品交易从此无时间差异、无地域分界、无季节分野、无男女性别、无老幼代际,彻底解决了农户产品交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由家庭成员的分配向社会合作者共享分配转型
从一般经济学原理可知,社会收益分配方式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水平、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
譬如,传统的小农经济的收入分配,是一种收入归农户家集体所有、其分配仅限于家庭内部成员间的有限分配的分配方式。“每一个人的劳动或生产,都是为了整个家庭,不管他说农民、泥瓦匠、裁缝、商人还是其他什么人。在自家农田里干活的人不用说是为了整个家庭干活,而手艺人的收入也归整个家庭所有”,“一个为家庭赚钱较多的人会受到家人的尊重……但他不能要求更多的财产;另一方面那些尽了最大努力但生产或赚钱较少的成员也拥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对家庭财产的权利。”这种分配方式,就是基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中国的传统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家庭作为生产生活单位,生产绝大部分限于家庭劳动力的范围(极少部分来自血亲的帮衬和邻里间的换工),其所耕种的土地也是以全家力量共同参与的,所以其收益(物质、现金)分配方式是建立在农户集体所有,家庭成员享有平等的收益分配权。
但“中国式的小农经济”作为新时期中国小农经济新态势,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小农经济的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形式。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虽然也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但部分劳动已打破传统小农经济的那固化于家庭内部成员参与完成的传统做法,而通过雇佣非家庭成员或与社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来完成。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家庭劳动力不足或劳动力效能低的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劳动力生产成本;更重要的是与拥有现代的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和市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和农业收益的比较效率。而这种雇佣也好,合作也好,都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所以,就必须要打破传统小农经济中收入分配家庭内部进行的传统做法,实现由家庭成员的分配向社会合作者共享的收入分配方式的转型。
廖星臣(廖星成),乾元乡村研究中心创始人。曾任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访学专家及兼职研究员、北京绿十字副主任和半汤乡学院乡建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乡村建设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主要作品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合著)、《溪口古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研究》(合著,主笔)、《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报告》(合编)和《湖南省城乡一体化研究报告》(合编)以及《农理》(合著、主笔)、《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理论篇)》(合著,主笔)、《重塑乡村》(合著,执行主编)、《设计 改变乡村》(主笔)、《乡村振兴农道方案》(执行主编)、《郝堂·茶人家》(主笔)和《中国乡建学概论》(合著,主笔)。待出版的作品有《中国式小农经济》(合著)以及《渭源模式》和《中园模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